收集及處理個人資料聲明

(i) 負責處理 閣下個人資料的實體是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電訊),註冊辦事處位於澳門氹仔拉哥斯街電訊綜合大樓。


(ii) 收集 閣下的個人資料僅是為了提供服務(包括服務的日常營運)或相關產品之目的,以履行澳門電訊的義務,和行使 閣下與澳門電訊之間簽訂合約的權利。

 

(iii) 閣下向澳門電訊提供的個人資料是用作填寫申請澳門電訊服務所須的申請表格,屬於強制性。提供不完整的資料可能會妨礙澳門電訊向 閣下提供所申請的服務。

 

(iv) 澳門電訊將會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措施,以確保個人資料是準確的,並且不會保留超過所需的時間,或按照法定要求將其銷毀。

 

(v) 個人資料將受到保護,免受意外或非法破壞或意外丟失,篡改,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和免受所有其他非法形式的處理。

 

(vi) 閣下有權透過澳門電訊使用和改正 閣下的個人資料,而 閣下要求使用或更正個人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予以處理。為了行使這項權利,個人資料的擁有者必須親臨任何一間澳門電訊門市,並帶同其身份證明文件,以書面提出用作確認使用、改正或刪除資料的申請。請允許澳門電訊用30日時間處理 閣下更正或刪除 閣下個人資料的申請。

 

(vii) 閣下的個人資料是保密的,並受處理個人資料的程序保護。個人資料只有在法律或與澳門電訊協議的規定允許的情況下,或 閣下同意,或澳門電訊是合法地履行義務時方允許予以披露。澳門電訊可能需要根據適用的法律條文,披露 閣下的個人資料予獲授權當局。此外,基於業務運作,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會披露或轉移至向澳門電訊提供服務的第三方。

 

(viii) 閣下同意本公司使用 閣下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用作澳門電訊的服務或產品,以及與 閣下合約相關的市場直銷用途。

 

(ix)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2條前款的規定,閣下有權選擇在任何時候和無須費用的情況下,不收取營銷資訊或資料,或(a)反對將 閣下的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或商業為目的,或(b)要求澳門電訊在首次披露 閣下的個人資料予第三方之前須通知 閣下,並可隨時反對澳門電訊向第三方披露 閣下的個人資料用於此類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