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詳情:
Home Media 娛樂服務 - JOOX 音樂服務囊括超過四千萬首的歌曲,讓您隨時隨地享受串流歌曲,邊聽歌,邊看歌詞的雙重視聽享受。同時Home Media 娛樂服務 - JOOX音樂服務每日搜羅最新,最流行的歌曲及專輯,還有度身訂造的主題電台,精選歌單及熱選MV獨家訪談,統統隨身收看。另外更加插WeChat、Facebook等社交平台分享功能,令您跟您的好友一同緊貼音樂潮流!
服務優點:
1. 獨享免本地數據費用,串流歌曲更安心
Home Media 娛樂服務 - JOOX 音樂服務客戶使用此音樂服務時,所產生之本地數據費用即獲豁免*,從此收聽歌曲可以更安心。
2. 尊享四大升級服務
- 點播任何想聽的歌曲: 超強歌庫,過百萬首正版歌曲,新歌、經典隨您點。
- 無廣告,純粹音樂體驗: 沒有廣告打擾,盡享無間斷純音樂體驗。
- 離線收聽: 下載喜愛歌曲離線收聽,隨時隨地想聽就聽。
- Hi-Fi 高音質: 媲美 CD 的極致音質,還原歌曲中每個細節。
收費:
基本優惠 |
$58/月 |
- 所有價格以澳門幣計算。
申請途徑:
1. CTM Buddy App
2. www.ctm.net 網上申請
3. 澳門電訊微信公眾號
4. 澳門電訊門市
使用步驟:
- 透過 www.ctm.net / CTM Buddy App申請音樂服務,成功登記後將於 15 至30分鐘後收到「JOOX」的兌換碼短訊
- 透過其它途徑申請的客戶,將於翌日早上 9 時後收到「JOOX」的兌換碼短訊
Home Media 娛樂服務 - JOOX 音樂服務條款及細則:
1. 客戶應遵守Home Media 娛樂服務 - JOOX 音樂服務(「音樂服務」)條款及細則(「本條款及細則」)規定使用服務。除非客戶同意本條款及細則,否則不得使用「音樂服務」。
2.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中港澳連城計劃」、「321 計劃」的客戶。客戶於香港及中國內地使用「音樂服務」時,所產生的數據用量將從該服務計劃的免費用量內扣除。如數據用量超過該服務計劃所包含用量,額外用量將按照本地流動數據收費計算。
3. 「音樂服務」 只限每個有效之澳門電訊流動電話號碼申請一次。當客戶經CTM申請 「音樂服務」後,無須再於其他途徑重複申請。
4. 「音樂服務」月費需以預繳形式按月收取,如服務開始日為每月第一日或服務終止日為每月最後一日的以外之的日子,該月月費將根據賬單截數日期按比例收取。澳門電訊向客戶收取及由客戶已支付服務費用將不作轉換或轉移至任何其他服務。
5. 於本地下載及使用「音樂服務」會扣除本地流動數據用量,於漫遊期間透過漫遊數據服務下載及使用「音樂服務」,客戶須額外繳付相關之流動通訊網絡商之漫遊數據費用。因此客戶應盡量使用 Wi-Fi,以免使用過多的流動數據用量。
6. 除非獲澳門電訊同意,否則「音樂服務」僅供客戶個人及非商業性質用途。登記、登入或傳送「音樂服務」並無授予或向客戶轉讓「音樂服務」或當中內容的任何商業使用權利。
7. 「音樂服務」之所有內容由第三方提供,澳門電訊不會就任何之質量、性質、準確性及實用性承擔任何責任。
8. 為正常登入及使用「音樂服務」客戶須自行檢查其裝置是否兼容「音樂服務」。客戶需於智能設備預先下載JOOX 應用程式,並可能需要定期更新,否則「音樂服務」之使用或將受到影響。
9. 若客戶取消或申請暫停「音樂服務」,或因沒有於期限內繳交費用而被取消澳門電訊流動電話服務,所提供的「音樂服務」亦會同時被終止,而已收取之服務費將根據賬單截數日期按比例退回。
10. 短訊提示 / 短訊通知 / 確認短訊可能會因應電訊網絡情況而延誤,短訊內容僅供參考,一切以澳門電訊最新記錄為準。
11. 若發現或懷疑客戶以「音樂服務」進行欺詐、欺騙、非法或不當使用,澳門電訊有權隨時在不作出通知的情況下,永久或暫時停止客戶使用「音樂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服務。
12. 客戶使用「音樂服務」時同意受到澳門電訊的可接受使用政策(AUP)和「JOOX 私隠聲明及使用條款及細則」約束;該協議可於 JOOX 網站(https://www.joox.com/hk)內瀏覽。
13. 「音樂服務」內容中的任何標題及措辭均不代表澳門電訊立場。
14. 「音樂服務」 兌換碼有效期為30日,客戶需於兌換碼有效期內下載「JOOX」App兌換服務。若過了兌換碼的有效期而未兌換有關服務,澳門電訊有權終止或取消其兌換碼。
15. 「音樂服務」所包含的本地流動數據用量只適用於「JOOX」應用程式內的下載及試聽音樂。若客戶於「JOOX」應用程式內收看播放之影片廣告、瀏覽及下載「JOOX」應用程式內來自任何其他網頁的內容(如橫額廣告),有關數據用量將於其服務計劃之用量內扣除。
16. 「音樂服務」包含第三方擁有的專有信息或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音樂、影像及軟件),並受到適用的知識產權保護,當中包括版權。除了遵守本條款及細則使用「音樂服務」外,客戶同意不會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提到的專有信息或材料。
17. 澳門電訊保留在隨時及無須事前通知下,變更向客戶提供的「音樂服務」內容的權利。澳門電訊並不擔保、表明或保證使用「音樂服務」將不受中斷、安全可靠或不會發生錯誤。「音樂服務」僅在「現況」及「現有」的基礎下供客戶使用,澳門電訊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所有對商業性、特定用途的適用性、權利和不可侵犯性做出默示保證。
18. 為提供「音樂服務」,澳門電訊將根據澳門電訊隱私政策及收集及處理個人資料聲明處理及收集客戶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音樂服務」帳戶之個人資料、流動電話號碼。客戶知悉及同意為著「音樂服務」之使用,澳門電訊將客戶的資料提供予第三方供應商,並在有需要時及嚴格遵守適用的法律,尤其是有關跨境傳遞個人資料的法定要求下,將客戶的資料傳送到澳門以外的地方。
19. 如合同包含產品之提供,則行使自由解除合同的權利之期間由客戶取得產品之日起計算,如客戶在此期間內申請解除合同,其須向澳門電訊退還產品,但如有關產品已拆封或因其他原因以致無法退還,相關之產品按金將不予退還(如有)和/或須向澳門電訊支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