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宽频协议书

 

澳门电讯接受客户申请后,以下的条款及细则,以及澳门电讯有限公司的「互联网服务条款及细则」,将组成由澳门电讯向客户提供住宅宽带服务的协议书「协议书」。

 

  1.  
  2. 住宅宽带服务
  3.  

1.1 本文提供的服务是指经由澳门电讯互联网网络所提供之住宅宽带服务。

1.2 根据本协议书,客户是指个人,并按政府批准的公用交换电话网(PSTN)服务收费计划中,被界定为A级住宅线路之客户。光纤服务只适用于住宅楼宇内配置光纤布线。客户将获提供壹个登入名称及首次登入之密码,客户将会更改密码及使其保密。此收费计划不适用于任何经营互联网相关业务之客户。

1.3 客户不许直接或间接分流服务至其安装单位/地点以外的地方,不论是为了金钱、利益或任何其他目的。传输速度(下载/上载)会受分流计算机数目的多寡影响。澳门电讯祇为由其提供之软件和硬件作支持服务。

1.4 服务不适用于互联网供货商,但供内部使用除外。 

1.5 无限宽带计划只适用于指定的宽带线路上网。 

  1.  
  2.  
  3. 安装费用

 

2.1 倘登记客户于同一地址,同时申请一条新电话线,则可获豁免住宅宽带服务之安装费,并只须缴付该新电话线之安装费。惟此条款并不可同时适用于澳门电讯固定电话及互联网服务之任何优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