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服務客戶須知:
1. 預付卡過期後,預付卡內之餘額及剩餘用量將不獲退回。
2. 應澳門政府要求,購買預付卡時,客戶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作登記 。
3. 當預付卡餘額少於$30或到期前一日,系統將自動傳送短訊提醒您為該卡增值。
4. 預付卡之電話號碼全部由電腦系統循環配發,客戶不可隨意更改。
5. 預付卡不支援受話人付款電話。
6. 如遺失預付卡或預付卡被盜,客戶可致電服務第一熱線: 1000報失。一經報失,預付卡將即時作廢。
7. 如客戶的預付卡遺失或損毀,過期或無效等其他原因,澳門電訊保留不接受換卡、現金退還、餘額轉讓及號碼要求。
8. 客戶須承擔並正確及合法地使用預付卡,客戶並須獨自承擔任何所引起的責任。
9. 以澳門電訊的「可接受使用政策(AUP)」及「流動電話服務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10. 按照政府規定,於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每位個人客戶最多可登記 10 張預付卡,每位機構客戶(不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最多可登記 25 張預付卡,若超過數量登記將被限制。
11. 預付卡內之餘額,恕不能退還及轉讓。
12. 所有價格以澳門幣計算。
13. 根據第15/2002號行政法規<<電信碼號資源的管理及分配>>的規定,因應有效運用碼號資源的原則,電話號碼在原持有人終止使用後可被收回再作分配。因而客戶明白及知悉,如其所分配之電話號碼已在任何第三方或其平台(包括但不限於網站,應用程式)登記,客戶應自行負責向該等第三方提供證明。就此澳門電訊可在客戶要求下出具號碼分配聲明。
14. 根據第15/2002號行政法規<<電信碼號資源的管理及分配>>的規定,因應有效運用碼號資源的原則,電話號碼在原持有人終止使用後會被收回再作分配。因而客戶在終止使用獲分配的電話號碼前應自行更新在第三方電子平台(包括網站及應用程式)以該電話號碼登記的資料,以保障個人資訊及私隱。
15. 客戶有責任正確及合法地使用一卡多號「澳門、內地」服務,並須獨自承擔因使用服務而產生的任何義務、責任或損失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一卡多號服務於辦理任何其他服務和/或應用程式而產生的法律問題。
預付卡增值服務須知及注意事項:
1. 增值卡 / 券所包含之金額為澳門幣。
2. 預付卡原有之有效期將於增值完成後自動延長,詳情請參閱該種類預付卡之有效期資料。
3. 我們建議客戶保留有關之增值卡 / 券,直至預付卡收到確認短訊通知已完成增值。
4. 任何增值卡 / 券如被或懷疑用作從事違法活動或以不正當方法使用,一經發現澳門電訊有權終止增值卡 / 券的使用權,所涉及的金額恕不退還,有關資料亦將交予警方處理。
5. 每張增值卡 / 券只可全數於有效期內充值一次,逾期作廢,恕不退換。
6. 電子增值券一經出售,恕不退換。
7. 如遺失電子增值券、各種原因導致電子增值券上的增值編碼褪色或未能清晰顯示,恕本公司未能為閣下安排增值及退款。
8. 「兩戶通」服務之增值金額將卡月費客戶之賬單內收取。
9. 「兩戶通」服務之客戶於每次成功增值後,月費客戶及預付卡客戶將同時獲短訊確認增值金額。
10. 「兩戶通」服務之月費客戶每日之增值上限為澳門幣$300,此上限已包括「兩戶通」增值之金額上限。
11. 「兩戶通」服務之密碼為月費客戶之智能卡號碼最後四個數字。若錯誤輸入密碼多於10次,其「兩戶通」服務將即時被鎖上直至翌日才自動重新啟動。
預付卡增值服務及數據組合計劃一般須知:
1. 增值服務及數據組合計劃不適用於尚未開啟之預付卡,如預付卡尚未開啟,可於申請計劃服務前用已插入該預付卡之手機撥打電話、發出訊息或連接使用流動數據服務即可開啟。預付卡成功開啟後,您的流動電話號碼、可用金額及有效日期將以短訊形式傳送至您的手機。
2. 除數據按次收費計劃外,同一時期只限申請一個數據組合計劃。計劃成功申請後,相關之服務費將即時扣除。
3. 除「全澳輕鬆任上網」計劃 / 數據按次收費計劃外,其他增值服務及數據組合計劃之服務費將每30日於預付卡餘額內自動扣除。
4. 若預付卡餘額低於所需之服務費用或預付卡到期,有關之增值服務及數據組合計劃亦將自動終止。
5. 客戶可使用有關代碼更改或終止增值服務及數據組合計劃。
6. 如需更改數據組合計劃,請先終止原有的計劃,則餘下之免費用量或服務費將不能帶到新計劃。
7. 若客戶終止其使用中之數據組合計劃,餘下之免費用量或服務費將不作保留或退款。
8. 除進行增值交易外,申請任何流動數據計劃或其他增值服務是不會延長預付卡原有之有效期,故請於申請有關計劃及服務前留意您的預付卡到期日。
9. 以澳門電訊的「可接受使用政策(AUP)」及「流動電話服務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